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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么要一只鳥?其實,我也不知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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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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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2]偶尔看看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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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楼主
    发表于 2016-11-7 10:55:58 |只看该作者 |倒序浏览

      在地下室的窗前掛上一只鸚鵡
      為什么要一只鳥?其實,我也不知道。
      日子就這么重復著。窗口向西,早晨不會有陽光直射,但外面的亮光依然會翳進地下室。我朦朦朧朧地睜開眼。多數時候,我會在床上賴一會兒,隨便地從床頭或者床側的擱板拿下一本書,不經意地翻閱幾頁。有時,也會有一個謎面一般的句子將我帶進去,幾個小時出不來,就這樣耗去一個上午;但更多的時候,我會失去繼續閱讀的耐性,把盜版的簡編《二十五史》扔到一旁,然后抽過一本繁體的《資治通鑒》,或者像陳寅恪大師的《柳如是別傳》,《外國小說選編》之類的書籍。我對閱讀的興趣由淡轉濃,再由濃轉淡,就這樣反復著。不知從何時起,我就纏繞在句子與句子之間,腦子中被詞語所籠罩,某些新異的詞兒會像蜘蛛那樣在我的腦海中爬行,它們吐下粘液,留下了一張張網。
      早晨,通常是靜謐的,除了遠處的轟轟聲。如果小薇與我同宿,我們一定會在夜間做些親密的事情。但當小薇決計上路以后,我就像一件款型陳舊、被不待見地掛在墻角的衣櫥里的冬大衣,被丟在地下室。地下室一般沒有聲音,除了鄰里那對狗男女間或的吵鬧聲,顯然,地面有時是震動的,有火車在地下行駛。我不需要什么聲音,除了一只沒學習過語言、直接用天性歌唱的鳥。我在小薇離去以后,突然陷入對音樂的厭惡里,尤其,是耗子所留下的那些唱片,那些不分中外、不分流派、不分樂器與人聲的大雜燴,這讓我無比生厭。唱機是一個討厭的存在,甚至覺得沒有比發明唱機更壞的發明了。可是,那是耗子的遺物。他作證著我們三人之間的愛情。
      為此,我突然地想到了森林,我便遐想著鳥聲。于是,我期待應該有一只鳥在清晨向我問好,或者將我從沉沉的睡夢中叫醒,就像小薇在的時候那樣,因為要將胳膊從我的脖子下抽出來而將我弄醒一樣。
      那段時期,我瘋狂地閱讀中外詩人的作品,這就使我腦海中爬行著更多的蜘蛛,我的腦海有太多的粘稠狀物,我想寫一個《詩人之死》的小說,將屈原、李白、王國維、荷爾德林、萊蒙托夫、普希金、保羅﹒策蘭、狄蘭﹒托馬斯、顧城、海子……這些人的死編篡在一塊。很多人死了,可有很多詩人死于自戕,為此,我有點恐懼別人稱我為詩人,這是否意味我也會自戕?或者有比普通人較高的自戕率。
      當我對生活感到心灰意冷的時候,我通常會對自己說:再活一天吧!于是,我活到了第二天。可能,第二天會發生一點趣事,讓我覺得生活尚有期待,在我陷入睡眠之前,我對自己說:再活一天吧。我就這樣活了下來,活了好多個日子。在絕望的頂點,我差點從懸崖跳下去。那天是2007年的4月1日,一個藝人的祭日,我想死亡時飛翔的姿態是不能重復的,我多少也寫點詩,我不能在死這種事情上抄襲一個藝人。我便離開了懸崖——一幢數十層高樓的第37層處。我沒有乘電梯回到地面,我沿著盤旋的樓梯走了下來。在從空中回到地面的過程中,我的腦海中翻滾中老七和小薇,好像她們成了兩個集團軍的統帥,在我的腦海里打了一場改變歷史的意念之戰。
      誰都沒有勝出,誰都占有我腦海中的國土。我屬于她們,而她們都能夠離開國土飛翔。老七,據說,拿上了去往歐洲的護照,也許,正坐在巴黎的某個長椅上,或者腳踏著希臘的土地。如今,她與我唯一的聯系方式,就是擁有我的一個E-mail的地址。她不定期地會往里面發一些稀奇古怪的照片,更多是風景照,也有她曾經使用或正在使用的物品,我記得還有各種顏色的文胸。我不知道她為什么要給我發這樣的照片?當然,令我記憶最深的是她本人在鏡子中的影像。也許,她試圖通過那些被她附靈的物品顯示自己,她讓它們成為藝術?唯有我能懂的藝術。誰知,其實我也不懂。
      而小薇要去西藏,西藏是神靈居住的地方。在小薇離開的第二天,一只鸚鵡來到我的住處,在籠子中被掛到了地下室的窗前。它奔跳著,在籠中歌唱。我不知道它在歌唱什么,但我知道它的沉默會和我的沉默一樣,會讓自己突破這籠獄,想象自己在遠方飛。
      說到遠方。在小薇臨行前,我對她說過一句現在想來頗為刻毒的話。在她將打理好的行包背上肩膀的時候,我說:你所尋找的遠方是不存在。
      我時常覺得地下室的窗外就是遠方。我的遠方觸手可及,可是,小薇堅持遠方僅在遠方,觸手可及處都會物化在我們的軀體之內。而她要去軀體難以到達的地方。所以,她想到喜馬拉雅山。
      喜馬拉雅山讓我恐懼,我害怕小薇有去無返。就像她在腳步即將邁出地下室的時候,她興奮地表達那樣:末日盛會——西藏!
      這句話讓我把她拉回地下室,我說:你需要改變這樣修辭。我說去西藏不是去盛會什么,更不是末日,你是去尋找澄明。我說你叫“澄明之旅”吧!
      小薇說:你覺得“末日盛會”顯示絕望嗎?你難道不覺得希望正會從絕望之處升起嗎?
      我說:都末日了,還有“絕望中的希望”嗎?
      小薇說:好,按你的意見,叫“澄明之旅。”
      小薇走出了地下室,開啟她的澄明之旅。
      喜馬拉雅是一段通天的旅程,我知道。
      見過一只鳥,會用地道的漢語說“你好”嗎?
      我在花鳥市場溜達的時候,一只渾身長滿漆黑羽毛的八哥就會這么說。他說這話時嚇我一跳,但語氣更像是害了牙疼病人的聲音,但“你好”是清楚的,這讓我感覺驚奇和恐懼,雖然,尾音有一種河南腔。我不看重它會說漢語,我想如果它被一個操英語的人調教,也一定會說“Hi!”這樣的問候語。問題是:當一個鳥說人話的時候?我還能把它當成鳥嗎?
      社會學家說,是語言讓人類成為人?可是,一只鳥學會了人類的語言,這是很可怕的。這只鳥一定是鳥類的異端,一定是鬼魂附體,一定會給人類和鳥類都帶來巨大的困惑與麻煩。我在作家這個圈子里獲得過這樣的教訓。一個人不是因為能夠或者擅長寫作而成為作家,而是因為“寫作”這個行為本身讓其成為作家,一個沒有寫作能力而有致力寫作的人是可怕的,他無疑以作家之名敗壞了那些有作家之能而不肯實施“寫作”行為的的人。啊,幸虧,我沒有成為這樣靠“寫作”而成為作家。我覺得我僅是一個渴望傾訴自己感受的人,我不想成為一只“會說人話的八哥”。
      我買的鸚鵡是一只滿身綠色羽毛,而不是渾身漆黑的“人語者”。無疑,妞妞不會說人話,只會說屬于自己的語言,她唧唧嗚嗚,婉轉低回,抑揚頓挫,她是一只名副其實的鸚鵡。她掛在我地下室的窗前。在小薇離開后的日子里,她陪伴著我。
      之所以在指稱這只鸚鵡時使用“她”,并非說她是一只雌鳥。其實,我根本不知道如何從外形上辨別一只鳥的雌雄。我僅能將此解釋為某種詩意。我覺得使用“她”比“他”更能代表我對一只鳥的感情。雖然,我喜歡與同性別的人交流,但卻不愿與同性別的人長居一處。
      我將這只鸚鵡叫著“妞妞”,妞妞很乖。她唱的歌賽過了王菲,賽過了Sarah Brightman,賽過了Mariah Carey,賽過了勃拉姆斯,賽過了《高山流水》。它在我的窗前,跟我一起共渡那“青春無月夜”。她的啼鳴那樣悅耳,往往使我心懷澄明,讓我不再過多地懷念小薇和老七。
      那個鳥籠像個神廟,而鸚鵡的啼鳴而非鸚鵡成為了一種啟迪人生的神靈。
      妞妞的籠中上有一塊黑布,我會在太陽還沒有落山的時候,幫她布上黑夜,就像上蒼為我們人類布上黑夜一樣。按照月亮盈虧,在籠子的頂部給她留下適度亮度的燈光。這也讓我我也會發現自己擁有一雙上帝之手,因為,我能為這位勝于歌唱的神靈布上黑夜,或者帶給她黎明,以致一個有月亮或者無月亮的夜晚。
      在我和鸚鵡之間,就這樣互相引為神靈。就像上帝還未在人間誕生之前那樣,人類成為自己的神,可是,人類又對自身充滿懷疑,于是,人類對自己說:去你吧,上帝!可是,上帝無法離開人類而存在,所以,上帝始終與人類同在。上帝是不能被人類所驅逐的,雖然,人類不再相信上帝,就像不在相信自己,但上帝始終飄零在人類的頭頂上。就像鸚鵡被掛在地下室的窗前。
      因為一只鸚鵡的到來,我能忘記小薇嗎?我的答案是:不能!
      小薇會折轉兩個月之后回來,一定會給我帶來關于班禪、達賴喇嘛和阿卡的回憶,當西藏成為“知識”在讀書人之間流傳的時候,我們就會忘記天邊那些彩云、那些純凈的湖泊,那些面頰通紅、勤勞的藏民,我們難道一定要記住金粉裝飾的寺廟、色彩斑斕的唐卡?忘記高偉挺拔的喜馬拉雅山嗎?
      啊,喜馬拉雅山,你保佑小薇早日歸來!你是一座神山,一座不需要懸掛鸚鵡的通往神界的人類之窗。
      喜馬拉雅山啊,以及西藏的神廟啊,你要知道小薇是一個多才多藝的人。作為畫家,她曾經在一個夕陽西沉的下午用圓珠筆畫過那種線條畫:起先是人的笑臉,然后,詛喪的臉、哭泣的臉、祈禱的臉、沉思的臉,她整整地畫滿了一張A3紙,有一百多副人臉孔的形貌,多么有才的畫家啊;作為詩人,她通曉各種詩體,無論是七言,還是五言,都寫得有模有樣,有的詩句完全可以混入名家的篇什里,尤其那種自由體的現代詩,寫得更具有悲愁和輕喜劇的風味;作為作家,她寫過三千字以內的多篇小說,有一篇在網絡上甚為流行,點擊人數達上萬之多。她的散文完全蓋過中小學教科書中所選的,可謂情思并茂,屬于真情寫作,而絕無矯妄之態;作為一個攝影師,她拍攝過一組展示自己腳丫的照片,她的大腳丫為此享譽網絡;作為一名通俗歌手,她在卡拉OK廳唱過梅艷芳的歌,歌聲深情款款,聽眾響起熱烈掌聲,大家都說唱得好;作為一名大學畢業生,她曾經深深地愛過她的一名大學室友,以致畢業多年以后,一直保持親密交往,直到那位負心的女孩找到自己的男朋友;在她最絕望的時候,老七離開了我,而我卻與她的天空發生交錯,我像一只飛機降臨在她空落落的機場。我們起先沒有戀愛,雖然,我一見她就愛上了她,并從此沒有離開對她的愛。
      為了贏得她的愛情,我是如何地處心積慮?為了讓她走出lesbian,我給她講了清朝時期出現在上海的磨鏡黨,那些女同性戀之間感人至深的情感故事。為此,我首先讓自己成為一名異性人,我剃掉濃密的胡須,拔光身體上長得粗壯的令人驚恐的黑毛,以女人的舉止和腔調跟她談論被淹沒的歷史,隨后發覺彼此共同的愛好而談論文學。我發覺她竟然喜歡杜拉斯和張愛玲,為此,我一段時間成為杜拉斯和張愛玲的讀者。我們開拓了話題,在深切的話題交流中,我們的情感慢慢靠近。有一天,在公園的一個角落,她躺到了我的膝蓋上,我們四目相視,用目光相互征服,然后,我們的嘴唇相互靠近,她把唾液留在我嘴里,也品嘗了我的唾液。
      把她從看似畸形其實正常的情感,挽回到一種看似正常的正常,我花費了一年的時間,在那一年時間里,我沒有留下大篇幅的文字,只留下一些詩歌模樣的短句。有人看出,其間很多是關于愛的主題。
      如今,這些情感,我無法對一只鸚鵡講,但我想鸚鵡知道我的寂寞,以及我曾經的豐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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